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5日至11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龙江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3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龙江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龙江法院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龙江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和全面认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并积极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领导。收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龙江法院通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 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院党组及成员能够主动认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细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二)建立整改台账,认真梳理问题。市委巡察组共向龙江法院党组反馈4方面14类42个问题,提出意见建议10条。龙江法院党组共制定整改措施42项70条。目前,已完成整改41项,未完成整改1项(等待核查后作出处理)。巡察期间移交立行立改问题2个,完成整改2个。建立长效制度机制27项,修订完善制度4项,内容涉及党务、政务、审判和执行等制度规定。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具体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不够实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流于形式”的问题。党组中心组已开展理论学习13次,深入研讨专题12项,在线答题3次。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党组成员能够深入理解理论精髓,并在各自分管领域和审判实践中发挥效用。
(2)针对“学用脱节,个别班子成员及党员的学习联系新时期法院工作实际不紧密”问题。党组成员和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学习,院党组书记和党总支书记带头讲党课,党组其他成员主动深入支部开展学习交流。
2.政治敏锐性不强
(3)针对“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到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已召开专题会议3次;对疑难案件、信访案件等及时向主管院领导汇报,由院长决定是否需要召开党组会议。院党组会议记录和请示报告等文件资料均进行留痕。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院党组已制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同时,建立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做到全员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并将在年底前向县委和上级法院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3.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
(5)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低,达不到教育帮助效果”的问题。已制定《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结合巡察整改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坚持精心酝酿、会中评议讨论、会后整改落实,会上展开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成员间敢于揭短亮丑,善于直面问题,真正使红脸出汗成为一种常态。
(6)针对“组织生活会执行不好”的问题。院党组及各基层党支部已制定组织生活会工作计划,共召开组织生活会6次。
4.在履行审判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15)针对“突击结案”的问题。加大了审判流程管理力度,坚持每月初组织全体员额法官和执行员召开案件质效分析会,对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实现均衡结案,避免年底突击结案的问题发生。2020年12月末,龙江法院案件综合结案在全市法院案件质效排名中位列第三。
(16)针对“违反办案程序”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已对涉案法官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全院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办案过程中做好留痕工作,并安排相关人员负责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督查案件办理期限、结案及归档工作。
5.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彻底
(17)针对“司法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我院于2020年8月完成了第四轮人民陪审员的换届选举工作,针对上一届人民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合而不议的现象,及时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着重强调合议庭的职责与权力,厘清了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的功能定位,为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
(18)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深入”的问题。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共审结涉黑案件1件,涉恶案件7件,特别是市中院指定我院审理的“1029”涉黑专案,我院由院长、主管刑事副院长、刑庭庭长组成合议庭,历时9个月,对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审结案件后,立即组织开展该案执行工作,凸显“打财断血”的决心,彻底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表现突出,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头作用,被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
(19)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强化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加大了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培训力度,各党支部都已把上述内容纳入学习计划。2020年以来,在干部岗位调整前全部进行廉政谈话,强化了对岗位风险点的监管力度,干警的自我约束力得到增强。
6.形式主义问题比较突出
(20)针对“召开党组会议随意性强,不做统筹”的问题。去年以来,建立了党组重大事项议事制度,所有党组会议都在会前及时确定决议事项,要求党组成员提前提交有关决议事项,统筹规划会议内容,做好会议记录,尽量避免一事一议,从而提高了会议质量和效率。
(21)针对“检查做表面文章,原始材料少,补记的材料多”的问题。通过加强党组班子建设,要求班子成员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分管工作,客观公正全面反应自身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积累工作经验,夯实业务基础,杜绝了平时不研究总结工作,评议时临时抄袭的现象发生。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7.党组主体责任落的不实
(22)针对“党组成员分工不明确,责任压的不实”的问题。通过压实党组成员责任,进一步强化了担当意识,牢固树立责任观念,推动全院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尤其是在制度落实上,充分发挥党组领导的表率作用和团结协作精神。在严抓严管上形成共识,主要领导的示范带头作用发挥明显,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正在形成。
(23)针对“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缺少刚性标准”的问题。全院运用第一种形态警示提醒8人,告诫约谈1人,诫勉谈话1人,责令检查和党内通报批评5人。通过对党员干部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加大了纪检监察工作力度,纪检组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强化了对干警业内和业外监督,干警自我约束力得到增强。
(24)针对“管理不到位”问题。提高了党组成员对分管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大对派出人民法庭的监督管理力度,对问题法庭进行了人员调整。院长和主管副院长亲自深入到法庭进行调研座谈,有针对性地解决干警思想和工作作风问题,干警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明显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提升。
8.纪检监督责任履行不好
(25)针对“日常监督常态化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共运用第一种形态警示提醒8人,告诫约谈1人,诫勉谈话1人,责令检查和党内通报批评5人。
(26)针对“履行监督责任有缺失”的问题。院纪检组针对春节等重大节日时间节点及时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全体干警严格执行《关于纪律作风的规定》,加大了对禁止性规定的惩戒力度,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下步工作中,将继续加强对全员在时间节点的管控,使廉洁自律成为干警行为自觉。
(27)针对“廉政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好”问题。院党组和纪检组严格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对岗位调整等7人进行了廉政谈话,针对不同岗位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
9.财务管理有漏洞
(29)针对“财务公开的透明度不够”的问题。建立了《财务公开工作制度》,重大事项党组研究决策部署,并及时向全院通报重大事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开接受全体干警的监督。
(30)针对“存在办公经费核销不合理现象”的问题。已对问题现象进行了核查,发现问题后立即对报销制度进行了规范,尤其是法庭人员的住宿审核,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对票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0.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三)落实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
1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3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坚决”的问题。去年以来,我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对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33)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通过党组会议讨论,及时与县人大和县组织部门沟通,已完成对7名员额法官的任命工作,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并充实调整到一线岗位。三个派出法庭现有员额法官7人,书记员及辅助人员12人,优化了审判资源配置,初步解决了案多人少的问题。
(34)针对“干部不交流”的问题。对在一个岗位连续工作多年的人员及时进行了岗位调整。整改工作以来,我院在2020年6月对3名长期岗位不交流的中层正职进行了岗位调整,并注重做好干部调整的思想稳定工作,以便于工作顺利开展。
12.民主氛围不浓
(35)针对“班子发扬民主不够”的问题。已建立《党组议事规则》,坚持院党组重大事项集体讨论,落实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保了党组成员都能够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现已召开党组会议35次,指派专人记录会议,真正杜绝了一言堂。
(36)针对“党组凝聚力不足,对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完善和畅通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班子形成了强劲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真正具备了干事创业的合力,相互补台不拆台,疫情防控期间体现的越发突出,院党组被县委评为“战疫堡垒”。
13.党建工作抓得不严不实
(37)针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较突出”的问题。党组成员通过亲自抓分管部门党建工作,以上率下,使全院都能够重视党建工作。去年以来,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及时进行了换届选举,选出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以及基层党支部委员,通过党建引领,提高了党组对抓党建工作的认识,为促进审判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38)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质量不高”的问题。完成了党总支和各基层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工作能力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的党员干部被推荐上来,支部工作有了明显改观。新一届支委能够潜心研究支部党建工作,并与部门工作特点相结合,打造特色党建品牌。例如立案庭党支部围绕立案文明窗口和共产党员示范岗积极开展党建特色活动,刑庭党支部紧紧围绕青少年维权工作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等等。
(39)针对“固定党日活动单一,没有特色”的问题。各基层党支部围绕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开展了各有特色的党日活动。办公室党支部围绕扶贫攻坚和志愿服务深入乡村开展为贫困户送温暖服务,法警大队党支部围绕七一党的生日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立案庭党支部开展践行“让百姓打官司不求人”活动等,这些各有特色的党日活动,不仅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也让干警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和启发。
(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
14.问题整改不到位
(41)针对“承担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35件信访案件中,中央督办14件已全部化解,省委督办21件已全部化解。下步将重点在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增加信访办人员力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和开展司法救助等方面下功夫,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
(42)针对“主题教育中查摆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丰富了学习载体和平台。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利用黑龙江省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媒体平台,深化对主题教育的理解实践,通过相互交流学习,谈心得体会,找差距和不足,确保主题教育中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信访问题办理情况。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院党组移交信访问题14件,院党组集中听取信访反映问题的汇报,对14个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向信访人逐一反馈。14件信访问题现已办结11件,剩余3件已转交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续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我院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抓整改重点,着力在整章建制上下功夫,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各项制度规定在执行上能够落实落地落靠。
2、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按照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领导者、组织者和执行者的主体责任。筑牢思想防线,坚定理想信念,扎紧制度笼子。同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3、聚焦法院主业,深化责任担当意识。要以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成果作为检验和推动工作开展的动力,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做人民满意的好干警。用担当和作为为法院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履好职尽好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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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江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