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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案结后注重社会效果 保亲情尽显人文关怀

发布时间:2021-05-12 09:53:37




     2021年4月28日,随着最后一笔8,500.00元微信成功接收的声响,郭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按照协议履行完毕,双方之间的纠纷彻底化解。

     2015年初,刘某因生活用款在郭某处借款本金15,000.00元,双方约定用款8个月,月利15%,刘某在借据上签字。到期后,刘某未履行给付义务,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给付本息合计28,500.00元。

    法院受理后,认为双方分歧过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由我院立案庭第一速裁团队依法审理并判决被告给付原告郭某借款本息合计28,500.00元。

    判决生效后,原告联系承办人窦仕彩法官,反映被告没有在判决生效后履行给付义务,下一步该怎么办?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告知原告可以找她出具强制执行手续材料,而是劝导原告稍等几天,她会给被告打电话沟通。承办法官之所以这样做,是考虑到双方是亲戚关系,一旦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就有撕破脸、关系恶化的可能性。于是,承办人联系了被告,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主动履行的好处。事后,被告先后联系承办法官,给付两次现金,共计20,000.00元。

    2021年4月末,对于剩余的欠款及迟延履行金,双方都联系了案件承办人。承办人又一次给双方做背靠背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再给付8,500.00元,余下迟延履行金原告自动放弃。

    在当前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龙江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既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又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多措并举化解社会矛盾,坚持能调则调,将调解贯穿于庭审全过程。这样一起亲戚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承办人的细心、耐心工作下,成功化解,化解了双方之间产生已久的隔膜,使原被告双方深切地感受到法院确实是实实在在的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和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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