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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探索庭前调解 促进屯邻和谐

发布时间:2021-05-18 10:46:33



    近日,龙江县人民法院景星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欧某与被告胡某为屯邻关系,2018年12月24日,胡某以家庭生活用款为由向欧某借款9,000.00元,被告给原告出具了借据,原告向被告交付了现金9,000.00元,被告向原告承诺,原告可以随时向被告索要借款,被告都予以偿还,但当原告向被告索要欠款时,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无奈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借款本息9,180.00元。

    案件受理后,景星法庭工作人员向当事人了解情况,耐心的为当事人解答法律方面的问题,并且向当事人普及了法律知识,合法的债权债务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在原告处借款,并出具借据,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被告理应在合理的时间内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并且原被告双方为屯邻关系,本应和睦相处,发生纠纷后应通过合法途径予以解决,而不是发生口角,这样不仅会影响屯邻关系,还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办案法官从法理、情理多方面进行耐心、细心的劝说,被告胡某认识到了自己自己的错误,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同意近两日将欠款的本息给付给原告,案件成功调解。

    龙江法院始终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多办快办暖人心、聚民心的实事好事,真正满足人民群众高效、便捷、公正的多元化调解纠纷需求。

责任编辑: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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