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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法动态】龙江法院院长孙宏斌独任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盗窃案件

发布时间:2021-05-25 14:19:01



5月25日,龙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宏斌独任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由龙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盗窃案件,并当庭作出宣判。


庭审前,孙宏斌院长仔细查阅案件卷宗材料,详细了解案情并制定庭审提纲。庭审中,严谨把控庭审节奏,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显示了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过硬的业务水平。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张弛有度。

经过审理,被告人田某1、田某2、佟某某系亲属、朋友关系。2020年11月8日22时许,田某1驾驶其所有的黑BLF238号货车载田某2、佟某某行驶至龙江县华民乡爱民村六队。田某1见某公司用于桥面防撞墙的防寒棉被心生盗窃之念,便提议将棉被盗走用于修缮大棚使用。后三人下车将该路段的8条白色防寒棉被装车继续行驶至爱民村八队,三人又将该路段某公司所有的7条白色防寒被装车后,驶离现场。田某1将其中8条防寒被藏匿于田某2家中,另外7条防寒被藏匿于其岳母韩某家中。案发后,被盜的15条防寒被被公安机关扣押并返还被害单位。

综合相关情节,龙江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田某1、田某2、佟某某三被告人犯盗窃罪,拘役三到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后续工作中,龙江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行院庭长办案机制,不断提升审判能力和管理能力,发挥院庭长办案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全院审判质效的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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