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龙江县人民法院景星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1-06-04 14:42:16
近日,龙江县人民法院景星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曲某与被告肖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3月12日,被告肖某因装修自家房子,分两次到原告曲某家的建材商店赊购了价值11,500.00元的装潢材料,被告答应当年年底结清货款,并出具欠据约定利息。到期后原告找被告索要欠款,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无奈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借款本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向当事人了解情况,耐心向当事人解答法律问题,普及法律知识,告知被告肖某赊购装潢材料给原告出具借据,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应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被告肖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同意每月还款5000元,3个月还清欠款本息15000元。至此,案件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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