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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业主物业起纠纷 法院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1-07-29 18:57:12



    近日,龙江法院第一速裁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纠纷案件。原告要求二被告赔偿误拆正在使用中的太阳能,损失费用合计4000余元。办案法官第二次开庭组织调解,双方最终各退一步,互相谅解,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通过微信支付履行完毕。

    2021年3月23日,生资三期小区三家业主与本小区物业雇佣车辆及工人拆卸楼顶自家太阳能热水器,误将郭某(原告)家楼顶,正在正常使用且完好的力诺瑞特品牌太阳能热水器拆除,并在3月24日售卖。3月23日晚热水器突然无法使用。3月24日郭某发现楼顶太阳能丢失。询问后,物业及业主证实确实郭某家热水器未经其本人同意情况下拆除。后双方协商未果,故原告诉至法院。

    本案由于标的物已经灭失,价值损失无法评估鉴定。为了寻找损失价值参考标准,办案法官走访了太阳能经营商、并在二手平台对同品牌物品进行多家询价,最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办案法官情与法的耐心沟通,最终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及时化解了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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