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利益无小事 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1-10-19 10:26:05
近日,龙江县人民法院黑岗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被告范某某与被告田某某系夫妻关系,2019年,因承包土地向原告付某某处借款44,000元,并约定还款日期。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欠款,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故原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后,考虑到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经济实力,以调解为第一宗旨,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双方都能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看问题,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二被告给付原告欠款18,000元,并当庭给付5,000元,剩余欠款在限定日期内给付完毕,原告撤诉。
在基层案件审理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占比较大,虽然涉及的借款金额不多,但对于百姓来说却很重要。因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龙江法院注重把调解贯穿案件始终,事无巨细,把群众问题当做自己的问题来解决,用优质的司法服务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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