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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说法|拍个照、打个卡、晒个圈这些日常操作还能侵犯肖像权?

发布时间:2022-03-16 09:15:31


   大数据、高度信息化、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已融入到我们生活,在给我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您是否注意到自己的隐私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受到侵犯呢?在这个被各种社交软件、短视频充斥的时代,随手把家人、朋友、同事甚至是陌生人的照片发布到网上已成为一种常态,但这种无意间的行为是否存在侵犯他人肖像权的风险呢?今天带您来了解一下。

   2021年《民法典》正式实施后,侵犯肖像权不再要求必须是以“以营利为目”。这就概括了如现在流行的街拍打卡、朋友圈晒图、P图以及擅自进行拍摄或与您同框出镜等,在没有取得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这些都属于侵权行为;再如饭局上“晒饭菜”随意拍摄的他人照片未经他人同意而在朋友圈发布,同样也构成侵权。

   综上所述,今后您再任何公众场合发布任何消息一定要多加注意哦,以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便。侵犯肖像权不是儿戏,也许您的一个不经意间就会触碰到法律红线,所以将包含他人肖像的照片进行发布之前,一定要先取得他人的同意哦!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若是对他人的肖像权构成侵犯,则需要面临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的风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的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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