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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龙江法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 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29 18:41:53



为更好的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反有组织犯罪法》今年3月以来,龙江法院干警通过组织集中培训、专题培训、测试等多种方式,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学习。


龙江法院干警专题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龙江法院干警集中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龙江法院干警进行《反有组织犯罪法》测试

4月26日,龙江法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活动动员会。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明鑫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党组书记、院长孙宏斌对本次宣传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力量;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多部门联合,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知晓率;三是做好典型案件发布,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工作。



龙江法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活动动员会

联合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宣传

龙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联合龙江县国税局进行宣传

联合龙江县公安局鲁河派出所宣传

联合龙江县客运站宣传

联合龙江县中石油加油站进行宣传

联合龙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进行宣传

联合龙江县民政局进行宣传

此次集中宣传,向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规定,提升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升法律意识。同时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能力,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龙江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宣传。

一是组织全院干警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理解与适用,开展多种形式教育培训,推动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反有组织犯罪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全院上下主动学习的良好氛围。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讲进社区,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的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和认定标准、案件办理机制及相关预防制度等内容,增强人民群众反有组织犯罪斗争意识,形成共同维护法律的社会氛围。

三是专业建设再强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保留院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内设机构改革新要求,加强统筹调配,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作用,集聚集体智慧,确保每个案件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证据充分。

下一步,龙江县人民法院将按照上级要求,准确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立法原意,广泛宣传解读,深化贯彻落实,提高全民知晓度和自觉主动用法意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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