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态】有了诉前调解 纠纷迎刃而解
发布时间:2022-07-28 09:32:25
诉前调解是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前的先行调解工作,在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立案受理前,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先不立案而是将纠纷委派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的制度。为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预防、减少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县域和谐稳定发展。近日,龙江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红深入景星人民法庭就诉前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走访调研,并与景星镇政府主要领导对接,进一步落实诉前调解及“四所一庭一中心”建设相关工作要求。
年初以来,景星人民法庭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出发点,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多元解纷新模式,最大程度的将纠纷化解于诉前,既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同时也进一步拓宽当事人多元解纷的渠道。
龙江法院今后将继续以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四所一庭一中心”建设,全面加快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步伐,将多元解纷工作实质化,力争让矛盾止于诉前,切实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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