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破产审判专业化、规范化,提高审判质效,科学完善选任破产管理人,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7月29日,龙江县人民法院召开破产管理人竞选会议,通过公开竞选方式选任龙江三利木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龙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红主持会议,并与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栾永强、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琳、民事审判三庭破产专班全体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
此案由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27日立案受理,并裁定由龙江县人民法院审理。龙江法院经过周密部署、精心策划,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以竞争方式任选管理人公告,黑龙江鹤翔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铭昊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杰灵鑫鼎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参与破产管理人竞选。各竞选机构通过抽签决定竞选顺序,从机构规模、执业经验、技术实力、选任优势、计划方案及收费报价等多方面进行详细陈述,评审委员会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详细听取各机构陈诉并询问相关情况,最后进行评审打分,最终确定破产管理人人选。整个竞选过程严谨、规范、有序,监察部门及债务人全程参与。
龙江法院始终坚持以企业权益最大化为宗旨,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创新审判方式,建立破产案件立案受理“快速路”,通过本次会议,为选任优秀破产管理人工作提供了新的途径,并为案件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有效提升了破产案件的审执质效,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更好更快稳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