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龙江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举行揭牌仪式,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张艳以及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全体干警参加了揭牌仪式。揭牌仪式上,副院长张晓红代表院党组对龙江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
副院长张晓红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文明思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锚定“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切实发挥好环境资源审判庭工作职能,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在总结借鉴知识产权、涉外行政审判等实践经验基础上,积极探索构建契合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努力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障的品牌。打破过去由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庭分别审理各自领域环境资源案件的模式。合并办理环境资源案件,综合考量不同类型环境资源案件特点,妥善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交叉问题,统一审判理念和裁判标准,有效应对纷繁复杂的环境资源案件,实现三类案件审判无缝对接,从而实现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最大化、最优化。
下一步,龙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持之以恒坚持守正创新、踔厉笃行,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引领下,积极探索开展“青山”“绿水”“蓝天”等资源保护专项工作调研,以更高政治站位、更深为民情怀、更实工作作风,持续打造环资审判“龙江品牌”,让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