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法院建立家庭暴力受害人救助保护制度
发表于2013年3月19日黑龙江科技报
发布时间:2013-06-20 18:58:08
日前,龙江法院联合妇联、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建立了家庭暴力受害人救助保护制度,为维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制度平台。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建立家庭暴力预警系统。通过在县公安局设立“110家庭暴力救助中心”、在乡镇设立家庭暴力投诉站和维权服务示范站以及对有家庭暴力倾向重点户进行登记等方式,实现家庭暴力案件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及时处理。二是设置反家庭暴力救助体系。积极建立包括法律援助、心理治疗、民政救助等在内救助体系,组织相关部门及个人对受害者提供法律上、精神上、物质上的全面救助。三是畅通反家庭暴力维权渠道。成立机构,健全维权网络,加大家庭暴力行为惩治力度;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离婚案件,允许受害方申请人身保护。
责任编辑:赵矗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