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被起诉的当事人会提出疑问:“有人起诉我,我不去开庭行不行?”、“被起诉后不去开庭,会不会对自己不利?”
个别当事人认为,拒绝签收传票或者“玩失踪”就能不开庭,这是行不通的。法院有标准规范的传票送达程序,法官或书记员一般会提前向当事人电话沟通确认身份以及通知开庭的时间,如果您故意不接法院电话,法院还可以采用公共送达的程序,最迟在公告30日之后如期开庭。而您如果缺席,法院将会依法采取缺席判决的方式对案件进行审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接到以人民法院送达传票为由向您索要身份证、银行卡或其他个人信息等此类电话,这些都是电信诈骗电话,因为人民法院送达传票是不会向您索要这些信息的。
被告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则视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可能会使您丢失为自己辩解、应诉反击的机会,案件仍然可以按缺席审理或判决。有的当事人不去开庭,不了解庭审过程,连判决结果都不清楚,然后可能突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了,这就是不去开庭的后果。
因此,在大家接到人民法院的电话通知和传票时,不要慌张,不要消极逃避,应认真仔细阅读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为开庭做充足准备,准时到庭听证积极应诉,最大程度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将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把公平正义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当中。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