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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法院法院以四项措施推进庭审网上直播工作

发表于2013年3月22日黑龙江科技报

发布时间:2013-06-20 19:06:01


     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司法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龙江法院日前采取四项措施,开展庭审网上直播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制定出台《庭审网上直播活动实施方案》, 对部门参加网上直播庭审的数量、质量及案件选择、上报直播的程序提出明确要求,力求从制度上对直播活动加以规范。  

      二是依法公开,保护隐私。要求选择进入庭审网上直播的案件,是典型案件、新类型案件、具有法制宣传意义的案件,并且必须是依法可以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且经当事人同意并以笔录确认,充分尊重当事人意见,依法切实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三是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各业务庭办案人员要以庭审直播为契机,积极利用直播平台促进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的提高,组织审判业务骨干开示范庭供其他法官观摩学习,主管审判业务的审判庭庭长要带头开示范庭,促进全体法官提高庭审能力。

      四是加大宣传,接受监督。各业务庭对网上庭审直播的案件要提前报送备案,由院里统一安排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在校学生旁听,并利用网络和其他新闻媒体对直播案件进行宣传。庭审后,积极搜集舆情反馈,促进民主参与,促进司法公正,利用网络技术,让司法公开更加阳光透明。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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