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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能动司法职能 保障金融改革发展

发布时间:2012-05-22 11:00:10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人民法院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更要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12年4月24日,龙江县人民法院应邀参加了由中国人民银行龙江支行牵头,龙江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合作联社等七个金融单位共同参加的全县金融机构依法清收主动维权座谈会。这是该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延伸审判职能作用,推动金融市场协调发展,保障金融安全的具体做法。

    龙江法院副院长张晓红在座谈中讲到,法院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对于金融机构降低金融风险,减少金融借贷纠纷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金融部门不能单单依靠法院,在放贷和收贷等环节应该建立健全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或根除产生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对此,他提出了几点意见:一、规范金融借款合同的审批手续,从源头上减少金融风险;二、加强监督指导工作,及时回应金融案件的审判需求;三、构建专业审判机制,拓展金融纠纷资源;四、探索集中审理制度,完善统一协调机制;五、加强对金融机构信贷员和农民的金融信贷风险意识的培训和宣传;六、建立沟通机制。

    人民银行龙江支行的行长表示说,如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机构的主要任务,龙江法院担负着严厉打击我县金融犯罪活动,制裁金融违法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我县金融改革发展任务顺利进行的重要任务。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与联络,充分依靠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是我县金融系统良性运转的强有力保证。

    近年来,龙江法院不断延伸司法职能,提出了“打造良好金融司法环境”这一新的工作着力点,通过走访、召开联席会等方式,听取金融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了金融司法环境建设座谈会,成立了维护金融秩序领导小组,不断完善与金融机构的联动机制,共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推动金融市场协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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