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3日,龙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原残疾人联合会就业股股长吴某受贿、滥用职权,残联工作人员耿某受贿一案,龙江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吴某、耿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人大代表、监察委工作人员、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及各单位代表70余人旁听了庭审。
龙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吴某在担任龙江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所副所长、龙江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就业股股长期间,经中间人刘某、程某等7人介绍,利用其负责管理、发放残疾证的职务便利,通过将办证人员信息直接录入办证系统、与评残医生打招呼为办证人员提高残疾评定等级、刻假章伪造残疾评定表等方式违规为131人办理残疾证,非法收受116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6.62万元。被告人吴某滥用管理、发放残疾证的权利,为谋取非法利益,违规为131人办理残疾证。经龙江县残疾评定委员会鉴定,其中95人残疾等级不符合二级或不够评残标准,不应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款,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共计人民币57.87万元。
龙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请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被告人吴某、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耿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某及其辩护人、耿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二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