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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龙江县人民法院生态旅游法庭正式挂牌成立

发布时间:2023-03-28 16:48:30





为护航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新形势下群众日益高涨的旅游司法需求,龙江县人民法院以市法院“三年强院”目标为依托,全力打造生态旅游法庭特色品牌。3月28日,龙江县人民法院生态旅游法庭正式挂牌成立,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国军,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宏斌,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张晓红,龙兴镇副镇长寇本瀚,龙兴法庭庭长沙庆岭参加了揭牌仪式。

龙江县人民法院生态旅游法庭的成立,是龙江法院“三年强院”工作目标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工作的重要抓手,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需求和新期盼。龙兴人民法庭针对因景区服务质量、食品安全、地域差异、经营管理、土地流失、林木采伐等诸多极易产生纠纷的因素,确立了“预防为主、解纷为辅”的工作思路,在旅游旺季深入旅游景区,搭建司法服务平台,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释法答疑等形式,向游客和当地群众普及与旅游、消费、企业经营等相关法律常识,真正实现纠纷不出景区、矛盾不出乡镇、烦恼远离游客的“两不出一远离”工作目标,为辖区旅游产业和辖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贡献法治力量。

揭牌仪式后,县法院院长孙宏斌向市法院副院长李国军详细介绍了两个2A级旅游景区龙兴法庭辖区内鹤城第一高峰朝阳山、新功杜鹃山风景区,东北典型民国建筑百年私宅—张公馆、小城子遣址、山水交融的喀斯特地貌双龙山溶洞、鹰爪沟、狐仙洞、叫唤岭等16处特色原生态景观。并就生态旅游法庭基础建设、发展规划、旅游业最新发展动向、旅游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建设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

下一步,龙江法院将坚决贯彻落实省法院“纵向争晋位、横向争站位、整体争创品牌”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三年强院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旅游法庭职能作用,为旅游纠纷案件开设“绿色通道”,打通旅游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确保游客和景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为县域旅游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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