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全面振兴乡村经济,全力以赴推进“清、化、收”工作走深走实,在诉源治理上深入发力,切实打通乡村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4月3日,龙江县人民法院龙兴人民法庭庭长沙庆岭带着国徽,与法庭工作人员来到济沁河乡龙头村,通过巡回法庭的形式,集中公开审理2起涉“清、化、收”案件,真正达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法律效果,助力乡村“清、化、收”工作有序开展。
“清、化、收”工作涉及乡村经济等社会问题,情况错综复杂,是乡村综合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龙江法院龙兴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方便当事人参加庭审,把法庭搬进当事人所在地济沁河乡龙头村,一个国徽、一台电脑、几张桌子、几把椅子,虽然简单,但“五脏俱全”。庭审中,主审法官沙庆岭本着“把诉前调解挺在前”的原则,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当庭进行调解,就《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相关法律法条进行解读,并对当事人进行疏导,庭审现场井然有序,20余名村民在现场旁听案件审理全过程。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沙庆岭结合该案情况,向旁听的群众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逐一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获得了一致好评,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为村民吃上了“定心丸”。
龙江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借助巡回审判等有力措施,扩大了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助力乡村经济振兴。下一步,龙江法院将以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为契机,以省法院“抓首要、强能力、正风气、提质效、争先优”为导向,以市法院“三争晋先、强院先行”为理念,以品牌创建工作为抓手,在守正创新上实现新作为,确保“三年强院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