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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增殖放流助力生态建设 法治同行守护青山绿水

发布时间:2023-04-27 16:13:16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是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龙江县人民法院秉承保护优先、生态修复为主的司法服务理念,以市法院“三年强院行动”工作为总抓手,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先后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和“龙兴生态旅游法庭”,以优质高效的生态司法服务守护绿水青山,切实筑牢生态环境法治屏障。

4月27日,在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双节”即将到来之际,在龙江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宏斌、常务副院长张晓红的带领下,环资审判庭、生态旅游法庭、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等一行来到错海林场与雅鲁河畔,组织开展植树增绿、增殖放流生态文明建设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司法理念,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在投放地点,随着鱼苗袋被一个个打开,5000余尾鱼苗涌入龙江县母亲河雅鲁河深处,它们未来将在雅鲁河中生息繁衍,从而修复雅鲁河生态,丰富水生资源。随后,干警们来到错海林场,在院长孙宏斌的带领下,大家撸起了袖子,挥起铁锹,培土育栽法院“公平林”,既美化了生态环境,又提高了干警生态文明意识,增进了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美化家园增添绿色,用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龙江县人民法院在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不断探索打造特色生态司法服务品牌,创新生态修复机制,形成“破坏、审判、修复、监督”完美闭环,逐步建成健康、绿色的生态司法大格局,以更加有效的司法举措推动法治龙江、绿色龙江建设,奋力谱写龙江法院工作现代化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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