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务部分转让对保证和抵押权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3-07-04 16:18:50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 ,保证人许可债务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以及第72条第2款的规定:“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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