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法院开展卷宗评查提高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13-07-17 15:51:29
审管办工作人员在评查卷宗。
审管办栾永强主任为书记员讲解有关卷宗装订规则
为了不断提高广大办案人员的案件质量意识,切实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深入推进“案件质效年”活动,龙江法院组织人员,认真开展为期两周的卷宗评查工作。
此次卷宗评查根据案号、案由、承办人、装订顺序、卷内容完整程度等信息进行统一评查,实行一案一查,一本一查,评查人员对评查中查出的各类差错问题,按照评查标准扣分,最后计算出总分,确定类别。
对能够弥补纠正的问题,由审管办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被评查部门当即整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在登记表上注明原因随案一并退回业务部门。当被查部门对要求整改的问题有异议时,由评查人员与其沟通,如果不能统一认识,就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评查结束后,参加评查人员汇总评查信息,对评查数据进行分析,根据评查情况写出《案件质量评查报告》,着重指出各部门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将《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发给院里有关领导以及有关部门,便于监督整改、对照总结。院卷宗评查结束后专门召开会议,对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集中反馈,结合具体问题引申讲评,利于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又提高了大家的业务素质。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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