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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何种情形,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发布时间:2013-07-23 13:54:16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

提存所得的价款。

责任编辑:窦仕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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