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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投保人对哪些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发布时间:2013-07-23 14:25:27


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责任编辑:窦仕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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