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龙江法院全体党员干部在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的同时,积极行动起来,用工作实绩践行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该院积极发挥立案庭“共产党员窗口”和“共产党员示范岗”作用,要求立案庭全体党员干部要模范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和谐司法、一心为民”院训,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努力打造公正、文明、高效的“窗口”形象。工作中,他们通过开展“一站式”服务,坚持做到“三有”、“四心”和“五个一样”,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社会公信度,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年初以来,立案庭审查立案220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800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5封。立案庭先后被该院评为“共产党员示范岗”,被县妇联评为“巾帼文明示范岗”,被市中院授予“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强化学习教育,严格队伍管理
结合“十八大”精神的贯彻落实,立案庭按照院党组要求,积极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立案庭全体党员干部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学习,每个人写出学习心得笔记,从而保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院党组保持一致,全庭党员干部思想上形成合力,行动上步调一致,作风纪律和服务观念达到了“四个统一”,即:岗位考勤与勤政奉献相统一,作风纪律与“五个严禁”相统一,严格立案和文明服务相统一,责任意识与服务质量相统一。通过学习,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感,提升了法院队伍的整体服务水平。
二、争创文明窗口,彰显法院形象
立案庭积极树立“共产党员窗口”的法院“第一形象”,走进立案大厅,饮水机、桌椅、纸笔、诉讼须知、风险告知、法官提示、举证责任通知书、监督卡等便民设施一应俱全。立案庭的法官们对每一起案件都坚持做到细心地审查,不时地给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诉讼告知和明释,在立案过程中,只要当事人的手续完备,便当即立案。为了做到当天事当天办,负责立案的法官们宁可耽误自己的休息时间,也绝不让当事人跑空一趟。遇到年老和体弱多病的当事人,他们都优先审查、耐心讲解立案的相关问题,经常是一天下来,嗓子直“冒烟”,连喝水的功夫都没有。
三、规范流程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规范审判工作流程管理是监督和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工作中他们一是严把立案关。严格按程序办理立案手续,防止立关系案、人情案和管辖争执等现象的发生,保证了立案的公正性。一年来,共受理管辖权异议及上诉案件129件,办理诉前保全 22件,立案调解32,督促程序75件 。二是推行导诉服务。充分行使法律释明权,提醒当事人注意有关事项,化解不必要的诉讼风险,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推行“零距离”服务和司法救助,对待来访群众实行“笑脸相迎、好话暖心”,切实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一年来,共减、缓、免诉讼费8万余元,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赞誉。三是落实案件审限跟踪服务。对各庭室和审、执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量化通报,加强对中止、延长审限案件的管理和监督,坚持月通报制度,减少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对于审限临界和接近超审限的案件,及时发出督办函,限期结案,实现了全院收结案件的良性循环
四、畅通信访渠道,促进社会和谐
工作中,立案庭的党员干部坚持在涉诉信访源头上下功夫、想办法,坚持对每天的来信来访情况进行微机录入,对登记、分流、审查、处理、统计等各个环节实行动态管理,以便领导及时掌握最新的信访动态,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来信来访人,从而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尤其加强了对敏感时期涉诉涉访案件的重点排查和重点处理,实行一对一包案,一对一排解,坚持向上级部门一天一通报,通过说服教育和疏导转化工作,消除了上访人员对法院工作的偏见,缓解了当事人与法院的对立情绪,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