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人对承租人犯罪活动知情不报的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吗
发布时间:2013-07-26 07:30:23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如下: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窦仕彩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