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院党的建设,是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发展进步的重要法宝。近年来,龙江县人民法院以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为平台,以开展“司法质效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主线,努力实现“三个一流”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落实“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法院先后被省委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被市委命名为“全市首批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被县委授予“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一、注重思想引领,强化服务意识
我院始终坚持把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作为提升服务意识和加强思想建设的重要途径,并渗透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
——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强化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院党组始终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有机结合,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理论学习研讨,对照镜子找差距,正好衣冠听民声,接受监督勤洗澡,廉政勤政治毛病,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上、作风上和工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党员干部以记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发出征求意见函、召开研讨会等形式,进行消化理解,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党员干部对“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问题的认识。
——以开展“五比五看”活动为载体,提升党员干部的服务本领。结合“两个年”活动,龙江法院开展了“比微机技能看应用水平,比庭审观摩看审判水平,比矛盾化解看调解水平,比文书裁判看析理水平,比卷宗质量看装订水平”的“五比五看”活动。通过组织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案件质量评查、微机技能培训等活动,服务技能和服务本领得到的全面提升。年初以来,全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016件,综合结案率91.9%,同比提升了4.9个百分点,上诉52件,改判3件,改判率为1.73%,同比下降了2.13个百分点,案件质效进一步提高。
——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为载体,升华党员干部的为民情操。一年来,全院在保持“全省第一批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殊荣的基础上,继续坚持走文化建院之路,不断丰富了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通过推行《法官文明用语和忌语》、《首问首办责任制》,组织学习本院编辑出版的《人民法院司法礼仪手册》和《人民法院书记员职责规范》,设置图书室、干警活动室、文化长廊等活动场所,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比赛、竞赛,建立共建共育单位,成立摄影、排球、国学朗诵等兴趣爱好小组,经常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联谊和文化交流活动,从而使党员队伍形成了人心齐、干劲足、作风正、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提供组织保障,发挥模范作用
我院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把它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前提和保障。
——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努力营造和谐氛围。我院把党建工作确定为“一把手工程”,院党组成员自觉树立“核心”意识,发挥表率作用,提高院党组工作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要求全院要保持步调一致,把团结作为党组织建设的第一原则,善于识大局、顾整体,善于讲团结、讲配合,使全院形成感情上相通、心理上相融、工作上互助的和谐氛围。今年2月,法院班子被县委授予“局级领导班子考核优胜单位”。
——注重典型引领作用,增强争先创优意识。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开展了“1+3”传帮带活动,组织优秀党员或模范法官与一个审判员、一个助审员、一个书记员“结对子”,交流思想,促进工作,以一带三,以点带面,在全院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通过“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全院共有28名个人和6个集体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表彰奖励。其中,有2个部门被省高院授予先进集体,3名个人受到省高院的表彰奖励。
——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发挥基层组织优势。按照“基层党组织建设年”和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工作要求,院党组提出了“一个庭室一块阵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口号,在符合条件的庭、室全部设立党支部,对条件尚不成熟的庭、室成立联合党支部,党支部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现在的5个。同时,开展“星级党员”评选和“奉献爱心”活动,党员干部立足本职,身体力行,带动全院干警以一流的服务作风,创一流审判队伍。一年来,全院党员干部共为辖区群众做好人好事190余件,向芦山地震灾区捐款捐物3万余元,收到表扬信13封。全院有6名同志被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1名同志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优秀党员干警”。
三、健全完善机制,规范行为作风
我院坚持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发展,党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员的纪律作风更加规范。
——健全党建工作机制,规范党建工作管理。坚持把党建工作规范化管理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健全完善“党内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组织关系管理”、“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党建工作规划”、“院党组议事规则”“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规划”等制度,制定完善党建工作规章制度16项。
——落实“五个严禁”规定,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学习相关资料,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时,通过制作警示牌、发放监督卡、聘请监督员、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形式,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确保了“五个严禁”规定的贯彻执行。
——争创“零违纪”单位,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通过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达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在办公楼内悬挂格言警句、开辟宣传栏、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签订廉政责任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和《廉洁司法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加大了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年初至今,全院共有15人次申请案件回避, 20人次拒礼拒贿,30余人次拒吃请,我院也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零违纪”先进单位。
四、坚持能动司法,贴近群众服务
我院本着“以人性化服务让百姓更亲近,从细微处着手让群众更温暖”的服务理念,把法院工作主动融入到全县工作大局中去谋化。
——提升服务水平,在“快”字上求效率。对于涉农案件、群体性案件,尤其是涉及“三化”建设的案件,龙江法院及时启动“绿色通道”,发挥“共产党员服务窗口”和“共产党员示范岗”作用,做到快速审查,快速立案、快速审结、快速执行,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对因生活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用的的当事人及时进行减缓免。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保障了“三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转变服务作风,在“民”字上求新招。在“两个年”活动中,全院结合党员干部大下基层活动,积极组织党员法官开展“脱下法袍、放下法槌,走进社区、走进村屯”等为辖区百姓服务活动,把法庭设在百姓身边,把温暖送进百姓心里。三个派出法庭充分利用巡回审判用车,普法在村屯集市,办案在地头田间,他们在偏远乡镇设立巡回法庭,设立便民热线,为年老体弱、行动不方便的当事人上门立案,就地审理。自活动开展以来,设立巡回法庭3个,巡回审理民事案件170余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5件,为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的当事人上门立案39件,使辖区法庭真正成为为民服务的法庭。
——注重矛盾化解,在“调”字上求和谐。“心思向百姓使,为民往实里做”这是龙江法院每名党员法官的心语,面对辖区案件多,处理难度大的实际,我院始终把调解解决民事纠纷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总结出“开门见山调解、案例印证调解、公序良俗调解、背靠背调解、时间淡化调解”的“五法调解”模式,突出调解优先功能,把“五法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力争案结事了,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今年1—5月,龙江法院民事调撤率达到85.48%,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3件,赔偿标的360余万元,调解到位率100%。
龙江法院今后的党建工作,将继续坚持以思想建设为根本,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作风建设为关键,以廉政建设为保证,努力实现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