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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嘱中的“特留份”?

发布时间:2013-08-19 16:40:30


  

    特留份就是指被继承人不能用遗嘱加以处分的,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7条规定如下:

    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责任编辑:窦仕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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