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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留置与债权无关的物品吗

发布时间:2013-08-22 17:37:42


  

    张某将自己的电脑借给李某使用。后张某急需用钱,在李某处借款1万元,约定1个月内偿还。1个月后,张某无力偿还。张某出差要用电脑,向李某讨要。李某说张某不还钱,就归还电脑。李某的做法合法吗?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本案中使用电脑是借用关系,借钱是借贷关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故李某的做法不合法。

责任编辑:窦仕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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